一、考试时间
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8日、19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 》4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名组织
2008年度执业药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上传电子照片、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2008年6月8日,报名网址: http://www.czks.cn
新考生需先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且上传的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请在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表1张,于2008年6月10、11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2楼。现场审查时新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表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参加过执业药师考试的老考生,需凭上次考试的档案号进行网上报名,对于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报名过程中,老考生应注意核对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并且上传的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请于6月9、10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2楼)进行现场审核,老考生只需提供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表1张,不需要再提供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请考生注意:现场审核通过后,请到指定窗口交报名表,并支付考试费用,否则,网上报名信息一律无效,后果考生自负;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六、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工作在现场审核时一并办理,请需要订书的考生在现场审核时征订考试教材。
七、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